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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也有负效应

2000-06-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建升

据报道,5月22日,河南某区法院在大门口贴出了一张不同寻常的名单,将该院法官的亲属及离退休人员从事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布于众,以便于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好地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在源头上堵塞“关系”案。

将这些情况公布于众,有利于社会的监督。但是,联想到北京电视台将一些不良现象曝光之后,反而起了“广告效应”,谁又能保证一项立意绝佳的措施没有被人利用的可能性呢?其一,由于公示,社会更多地了解了法官的关系,法官的亲属完全可以不自己代理,而让其他律师代劳,形式一换,整个措施成为一场空。其二,法官的独立性再次陷入人为制造的困境中,本来法官就处于种种关系的包围之中,十分被动,如此一公示,整个地方对法官的律师亲属一目了然,本来想打听都打听不到的信息,法院给告诉了,增大了这部分法官面对关系案的几率,给法官造成了不必要的压力。(《检察日报》2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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